2009-11-16 北京商報
2009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醫保目錄》)將于11月底公布,將增加藥品使用指南與基本原則,以強化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藥品使用合理性的監督管理。
目前,新版《醫保目錄》已經制定完畢。有接近目錄調整專家組的人士透露,此次《醫保目錄》調整與以往相比有很大的繼承性,區別在于制定過程中,行政部門與專家組的工作相互分開,嚴格評審程序,實行比較嚴格的票選制度。
上述人士表示,新版目錄將強化對藥品使用合理性的監督管理,增加藥品使用指南與基本原則。對每一類藥品的臨床使用都將有明確說明,強調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時要依據臨床基本治療原則和指南,同時要求醫院提供治療時的相應證據,醫院若不能提供,醫保經辦機構將不承擔患者的報銷費用。
新版目錄進行調整后,總的藥品數量將增加。據了解,最終的數量并不是預設好的,而是通過評審程序規則和基本條件投票而選出的。效果不是很明顯或藥品經濟學價值低的藥品將被調出,基本藥物則按照要求全部被納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年7月31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09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公示》,明確藥品基礎資料的調入將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目錄完全由專家評審確定;人保部等行政主管機關僅負責目錄調整的組織工作,不參與備選藥品咨詢和投票遴選,也不接受藥品申報和推薦。
專家組則分為兩部分,300人左右的咨詢專家組,負責對藥品分類與數據分析提供咨詢、論證藥品調入調出的篩選原則及提出備選藥品范圍意見;另一個2000人左右的遴選專家組,則對備選藥品名單進行投票遴選。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醫保目錄由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2004年9月頒布,涵蓋藥品2000多種,其中包括1305種西藥、893種中藥。